稅務代理作為市場中介服務行業同其他行業一樣,其發展速度受市場供給與市場需求兩方面影響。我國稅務代理行業發展緩慢,其主要原因是市場需求缺乏,有效供應不足,影響稅務代理市場供求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市場經濟發展程度 稅務代理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從世界范圍看,實行稅務代理制的國家都是市場經濟比較發達的國家,市場經濟愈發展,社會分工愈精細,專業化、社會化程度愈高,作為一種以腦力勞動為主的智能型中介服務便會應運而生并發展成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我國現階段的經濟體制正在經歷由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的轉變,市場經濟的發展尚不充分,稅務代理的發展還面臨著許多困難,影響了代理行業的發展速度。 2、依法治稅環境 加強稅收征管、強化依法治稅是稅務代理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推行納稅申報制度是稅務代理產生的前提條件。因為只有推行申報制度,某些納稅人才會出于自身專業知識、辦稅能力、納稅成本的考慮,以及為自身合法權益得到保護,尋找稅務中介服務,稅務代理才能產生和發展。另一方面,執法嚴格、處罰得力,是促進稅務代理發展的外部條件。實行稅務代理制的國家,一般都是征管方法較科學、征管手段較先進、處罰力度較大。如日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對偷逃漏稅行為普遍實行重罰。因此,許多納稅人因懼怕違法受罰而聘請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稅務事宜。從我國目前情況看,盡管實行了納稅申報制度,但有些稅務機關卻擅自改變稅款征收辦法,如有些地區的稅務部門擴大了核定征收的范圍,把本應采用查賬征收的固定業戶也采取了定稅、包稅的辦法,甚至出現企業所得稅附征現象,即按銷售收入和當地規定的附征率計算附征企業所得稅。這種做法,影響了稅法的統一性和嚴肅性,也使稅務代理喪失了一部分市場,造成市場需求缺乏。在稅務處罰上,雖然我國的稅收征管法和刑法也規定了對違反稅法行為和涉稅犯罪行為的處罰辦法,但由于某些執法者素質不高,執法不嚴,處罰不力,使得某些納稅人感到沒有外在壓力,因而缺乏尋找稅務代理的內在動力。 3、公民的納稅意識 納稅意識是人們對納稅問題在思想、觀念上的反映,如什么是稅收?為什么要納稅?如何納稅?不納稅要承擔什么責任?等等。納稅意識的強弱,一般與人們的思想、文化、業務素質以及稅收法律環境有關。如果納稅人綜合素質較高,稅收法律環境建設較好,納稅人就會對納稅問題有一個正確認識,因而自覺履行納稅義務,或者因懼怕違法受罰而依法納稅。于是,某些納稅人便會出于自身辦稅能力的考慮而尋求社會中介服務。而我國某些納稅人納稅意識比較淡薄,納稅自覺性較低。有些納稅人存有偷逃騙稅心理,自行申報不實,更不愿讓代理人介入,何況還要在納稅之外支付代理費用。 4、稅務代理制度健全程度 稅務代理制度健全與否,是影響稅務代理市場規范性的重要因素。實行稅務代理制的國家,都有較健全的稅務代理法規相約束。如:日本有稅理士法,韓國有稅務士法,美國有稅務代理規則等。目前,我國的稅務代理法規主要是《注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稅務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注冊稅務師注冊管理暫行辦法》、《有限責任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和《合伙稅務師事務所設立及審批暫行辦法》等。這些法規,為稅務代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出臺較晚,法律級次不高,相應的約束力也較弱。另外,有關稅務代理業務開展的規章制度尚不完善,缺乏質量監控,影響了稅務代理的發展。 5、稅務代理機構運作狀況 代理機構運作狀況,如管理力度、執業水準、收費情況、社會形象等,是影響稅務代理市場需求的重要因素。代理質量高,有效供給充足,將會拉動市場需求,從而促進稅務代理的發展。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國稅務代理運作狀況并不十分理想,依然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稅務代理管理機構不健全,管理比較薄弱;各項管理制度不完善,執業秩序較為混亂,影響了稅務代理的社會形象;二是有些地區憑借稅務機關的行政權力,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招攬客戶,占領市場;一些代理機構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這些行為嚴重損害了稅務代理的獨立性、客觀性、公正性,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后果,三是代理層次較低,服務質量較差。 作者:稅務代理 |